文件废止
珠公治[2003] 135号
各派出所:
根据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和广东省公安厅户政管理处联合下发的《关于技工学校新生户口迁移问题的紧急通知》(粤技招[2003]8号)的要求,现将我市技工学校录取新生户口迁移事项调整如下:
一、自2003年8月7日起,凡考取技工学校的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考入技工学校要求迁出户口的
1、办理程序
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派出所在新生入学通知书上注明该学生的公民身份号码,加盖户口专用章并办理《户口迁移证》。(对录取的农业户口性质学生,同时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表》报主管所领导核准后当场办理“农转非”手续。)
2、所需资料(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1)《户口簿》;
(2)新生入学通知书。
3、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三、考入我市技工学校要求迁入户口的
1、办理程序
各招生学校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统一办理。
2、所需资料((2)、(3)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1)《户口迁移证》;
(2)新生入学通知书;
(3)《新生录取名册》;
(4)《新生入户名册》。
3、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四、我市学生考入外市技工学校不要求迁出户口的
不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须持新生入学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派出所户籍民警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要在新生入学通知书上注明该学生的公民身份号码,同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农业户口性质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农转非”手续。具体办理事项如下:
1、办理程序
新生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表》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农转非”手续,由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核资料后报主管所领导核准办理。
2、办理所需资料((2)、(3)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1)《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表》;
(2)《户口簿》;
(3)新生入学通知书。
3、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五、市外学生考入我市技工学校户口不要求迁入我市的
入学后,由学校登记造册直接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
六、我市技工学校毕业生需要迁出户口的,由学校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统一办理《户口迁移证》
七、属我市生源户口已迁移到学校,毕业后要求将户口迁回的
1、办理程序
申请人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由原户籍派出所审核其迁出情况报主管所领导核准后办理。
2、所需材料((1)收取原件;(2)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1)《户口迁移证》;
(2)学校出具的毕业生证明。
3、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八、非特殊情况,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迁移户口
以上所指的新生入学通知书和《新生录取名册》均须盖有“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市局治安警察支队户政科(联系电话:8640350,8640354)
附件:《关于技工学校新生户口迁移问题的紧急通知》(广公(户)字[2003]186号)
文件废止
二OO三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