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核,叶文锐的行为符合见义勇为条件,拟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叶文锐,男,32岁,汉族,广东省湛江市人。
二、主要事迹
2025年11月18日2时27分,叶文锐在香炉湾沙滩正方管理处对出沿海边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径直往深海方向走去,其立即大声呼喊进行劝阻,但该男子并未理会,叶文锐当即意识到该男子有跳海轻生危险,情况万分危急,他毫不犹豫,立即冲向海中实施救援,同时用对讲机呼叫正方管理处其他同事前来增援。当叶文锐艰难赶到该男子身边时,海水已淹没至该男子脖子处,该男子仍不断挣扎、抗拒救援。期间,叶文锐双脚被海中蚝壳划伤,刺痛难忍,冰冷海水与伤口疼痛交织,但他全然不顾自身安危,强忍伤痛,竭尽全力将轻生男子拉回岸边。待增援同事到达后,叶文锐将该男子交由同事照顾,自行前往医院包扎治疗,后经香洲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叶文锐伤情为轻微伤。因叶文锐反应迅速、挺身而出、及时施救,该男子得以脱离生命危险。
三、公示时间
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5月7日(7个工作日)。
四、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或事迹有异议,请向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反映,监督受理电话:0756-8643462。
特此公示。
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