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1日至2026年4月12日,珠海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查处涉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物品案件2起,涉案货物、物品一批,具体情况如下:
1.2026年4月11日,珠海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在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口岸地下商城F39号铺内查获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的电子产品等货物一批。
2.2026年4月12日,珠海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在珠海市香洲区拱北正方优和汇地下停车场查获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的电子产品等货物一批。
现请该批货物的当事人或者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个自然日内,携带有关权利凭证,到我局协助调查处理。
依据《珠海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公告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或者相关权利人接受调查的,我局将依法处理。
联系人:郑警官、郝警官
联系电话:0756-8647927
珠海市公安局水上分局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