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核,石剑辉、陈文巍、陈水龙、黄祖峰、石北娣的行为符合见义勇为条件,拟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石剑辉,男,39岁,汉族,广东省珠海市人;
陈文巍,男,34岁,汉族,广东省廉江市人;
陈水龙,男,41岁,汉族,广东省廉江市人;
黄祖峰,男,40岁,汉族,广东省廉江市人;
石北娣,男,54岁,汉族,广东省珠海市人。
二、主要事迹
2025年11月16日23时许,一艘港澳流动捕捞渔船在东澳岛附近海域触礁下沉,船上8名人员身陷险境。收到相关情况后,东澳村委委员石剑辉立即组织村民陈文巍、陈水龙、黄祖峰、石北娣紧急驰援,事后全员成功获救。
事发时,万山镇东澳村委于23时12分接到求救电话,东澳村委委员石剑辉立即通知东澳派出所、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六大队等单位紧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同时立即组织村民陈文巍、陈水龙、黄祖峰、石北娣火速集结。23时18分,陈水龙及石北娣分别驾驶渔船装载救援设备出海,途中救援人员持续与遇险船员保持电话沟通,一边安抚其紧张情绪,一边确认大致方位。由于事发突然,遇险船员在慌乱中报错了具体位置,给深夜搜救带来了不小的挑战。更棘手的是,漆黑的大海上遍布各类灯光,深夜环境下根本难以分辨灯光距离与归属,进一步增加了定位难度。
关键时刻,救援人员凭借多年积累的海上搜救经验,结合对东澳岛周边海域情况的熟悉,快速排除错误方位。同时通过电话与船员约定专属灯光信号,指导其按特定节奏闪烁光源,救援船则同步回应。23时35分,救援人员在杂乱的光源中精准锁定目标方向。
23时39分,救援船抵达渔船遇险处,此时遇险渔船仍在持续下沉,船身大幅倾斜。遇险船员已成功抛出船载气胀式救生筏,部分人员完成登筏,但受海浪冲击,救生筏在海面剧烈颠簸,船员处境愈发危急。参与救援的石剑辉、陈水龙等4人不顾危险,将应急船靠近救生筏及遇险渔船,合力拉起遇险船员,石北娣驾驶自己的快艇一直在救援艇周边支援。23时50分,触礁渔船上8名船员全部安全登上应急救援船,此次救援未发生人员伤亡。
三、公示时间
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5月6日(7个工作日)。
四、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或事迹有异议,请向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反映,监督受理电话:0756-8643462。
特此公示。
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