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核,黄秀旭的行为符合见义勇为条件,拟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黄秀旭,男,44岁,汉族,广东省陆丰市人。
二、主要事迹
2025年11月26日0时许,一男子在情侣路海燕桥欲跳海轻生,在现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耐心劝导下仍执意跳入海里。黄秀旭骑行路过发现情况后,迅速主动向现场民警申请驾船救援。深夜,海面风急浪大、环境复杂,情况万分危急,黄秀旭不惧危险,在征得民警同意后,立即和一名铁骑队员赶向码头,驾船赶赴轻声男子落水位置,第一时间将已陷入昏迷、生命垂危的轻生男子救上船。随后,立即驾船返回码头,配合民警将男子抬至岸边安全区域。因黄秀旭反应迅速、及时施救,该男子得以脱离生命危险。
三、公示时间
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5月7日(7个工作日)。
四、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或事迹有异议,请向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反映,监督受理电话:0756-8643462。
特此公示。
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