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若干措施》(珠委办字〔2022〕14号)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建设前,为有效征求相关单位和公众在社会稳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需对珠海市公安局档案管理中心项目进行社会稳定调查和风险评估,现将项目信息公示如下:
一、 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背景
市公安机关现有档案管理场所空间容量不够、存放条件有限、安全防护不足,且管理体系数字化、智能化程度滞后,已无法满足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新标准、新要求。因此,市公安机关亟需构建一个现代化的档案管理中心,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做好便民政务服务提供数据支撑,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安工作效率,助力推进公安信息化进程。

项目地理位置图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档案管理中心
项目主管部门:珠海市公安局
项目代建单位:珠海市政府投资工程设计中心
建设地点:梅华西路2300号珠海市公安局的东北侧空地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914.0m²,容积率为1.35,建筑密度24.69%,停车位共72个(机动车停车位4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4个)。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建一栋档案管理中心,建筑面积为7976.30m²,包括了档案库房、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机要工作用房及附属配套用房等。
资金来源:由珠海市政府统筹解决,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944.52万元。
工期安排:项目建设期为20个月。
二、 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若干措施》(珠委办字〔2022〕14号),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工程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
2、本工程建设和运营对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作用;
3、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4、项目的建设对生活、学习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5、其它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公众在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向评估单位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周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21日)。
1、项目主管部门:珠海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00号
联 系 人:成警官 电话:0756-8642405
2、项目代建单位:珠海市政府投资工程设计中心
单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海城路32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话:0756-2297036
3、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87号
联系人:郑工 电话:15217159578 E-mail:453734581@qq.com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