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我局在拱北口岸周边查获涉嫌无合法来源证明的以下进口物品:
1.10月19日,在香洲区拱北口岸地下商场负二层WL025号商铺(顺丰速运点)内查获涉嫌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旧手机、旧笔记本电脑、化妆品、香烟及雪茄等物品一批;
2.10月20日,在香洲区拱北口岸市场二楼南区147商铺内查获涉嫌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奶粉一批;
3.10月20日,在香洲区拱北来魅力酒店B1层F48号商铺内查获涉嫌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化妆品、鱼胶等物品一批;
4.10月21日,在香洲区拱北来魅力女人世界一楼A16号商铺内查获涉嫌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鞋类、笔记本电脑硬盘等物品一批;
5.10月21日,在香洲区拱北口岸市场二楼南区37号商铺内查获涉嫌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药品、保健品及食品等物品一批。
现请上述物品的当事人或者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携带有关权利凭证,到本单位协助调查处理。
依据《珠海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公告期满无当事人接受调查的,执法单位将对涉嫌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物品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孙警官
联系电话:0756-8644224
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公安局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