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公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记录违法行为类别和设置地点的通告

2025/12/24 1.0w 阅读 379 点赞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行车秩序,现决定于2026年1月27日启用部分路口、路段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含重新启用和新增的设备)。具体如下:

一、重新启用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重新启用港湾大道与哈工大路交叉路口、情侣北路与唐淇路交叉路口、水湾路与石花东路交叉路口、中兴北路与龙井路交叉路口共4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类别: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变更车道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不按规定倒车的。

二、新增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新增情侣北路与大学路交叉路口、珠峰大道与河坊路交叉路口共2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类别: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变更车道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不按规定倒车的。

自2026年1月27日起,对上述路口、路段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通行规定。

特此通告。

珠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2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