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3日至2024年7月9日,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打击走私大队接收海关缉私部门移交涉嫌走私无主物15批次,均已依法予以扣押。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8月3日,九洲海关缉私分局查私科移交在拱北口岸发廊街(无门牌)查扣的涉走私无主红酒、干海参一批;
2023年8月14日,九洲海关缉私分局查私科移交在拱北口岸发廊街(无门牌)查扣的涉走私无主奔富8红酒二支;
2023年8月16日,九洲海关缉私分局移交在拱北口岸发廊街(无门牌)查扣的涉走私无主奔富红酒、轩尼诗洋酒一批;
2023年8月21日,九洲海关缉私分局移交在拱北口岸市场一楼店铺(无门牌)查扣的涉走私无主红酒一批;
2023年8月31日,九洲海关缉私分局查私科移交在拱北口岸市场一楼店铺(无门牌)查扣的涉走私无主红酒、化妆品、奶粉一批;
2023年9月26日,九洲海关缉私分局查私科移交在拱北新丰酒店后面查扣的涉走私无主燕窝、调味品、化妆品一批;
2023年9月28日,九洲海关缉私分局移交在拱北口岸真品街(无门牌)查扣的涉走私无主化妆品一批;
2023年10月24日,九洲海关缉私分局查私科移交在拱北新丰酒店后面查扣的涉走私无主宠物食品、化妆品一批;
2023年11月21日,九洲海关缉私分局移交在拱北口岸发廊街(无门牌)查扣的涉走私无主茅台白酒3支;
2023年11月21日,九洲海关缉私分局查私科移交在拱北新丰酒店一楼查扣的涉走私无主盐糖食品一批;
2023年11月21日,九洲海关缉私分局移交在拱北口岸市场一楼店铺(无门牌)查扣的涉走私无主化妆品、食品一批;
2023年11月23日,九洲海关缉私分局查私科移交在拱北新丰酒店一楼店铺(无门牌)查扣的涉走私无主化妆品、保健品一批;
2024年4月11日,九洲海关缉私分局移交在拱北新丰酒店一楼店铺(无门牌)查扣的涉走私无主奶粉77罐;
2024年6月5日,九洲海关缉私分局移交在拱北来魅力酒店停车场查扣的涉走私无主生鱼翅两包;
2024年7月9日,横琴海关缉私分局缉私一科移交在拱北来魅力女人世界2-13A店铺查扣的涉走私无主口红、照相机、内存条一批。
现请上述货物、物品的当事人或者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有关权利凭证,到本单位协助调查处理。
依据《珠海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公告期满无当事人接受调查的,执法单位将对涉嫌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物品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袁警官,电话:0756-8640879。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香路17号。
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