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分局于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4日查获涉嫌走私物品,已依法予以扣押。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2月27日23时33分。 我局在珠海市香洲区明珠北路立文街383号五月天酒店内查获涉嫌为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物品提供便利的嫌疑人马金涛,扣押涉嫌走私二手旧手机447部。
2025年3月3日17时50分。我局在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口查获涉嫌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物品提供便利的嫌疑人林孝字,扣押涉嫌走私二手旧手机398部。
2025年3月4日,我局在三角岛东侧海域查扣渔船1艘(粤台渔运01205),现场抓获嫌疑人3名,查扣涉走私冻羊肚约15吨。
请该物品的当事人、相关权利人或者知情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到本单位协助调查处理。
依据《珠海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有关规定,逾期不接受调查或者不配合处理的,我分局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袁警官,电话:0756-8640710。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香路17号
附 件:涉嫌走私物品照片
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
2025年3月7日
(承办单位:打击走私大队,联系人:胡雪东,联系电话:0756-864071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 件:涉嫌走私物品照片

(2月27日手机)

(3月3日手机)

(3月4日冻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