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7日,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在拱北夏湾农贸市场停车场的两辆汽车(粤CVC293、粤SG171B)内查获涉嫌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花胶一批。
请该批货物的当事人或者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携带有关权利凭证,到我单位协助调查处理。
依据《珠海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公告期满无当事人接受调查的,执法单位将对涉嫌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予以收缴。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警官
联系电话:0756-8644519
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