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8日15时30分许,珠海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在珠海市香洲区华发峰景湾西北门工地门口路边,查获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的电子产品等货物一批。
现请该批货物的当事人或者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携带有关权利凭证,到本单位协助调查处理。
依据《珠海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逾期不接受调查或者不配合处理的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庄警官、杨警官
联系电话:0756-8647927
珠海市公安局水上分局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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