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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清明祭祀!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2026/04/02 7.2k 阅读 137 点赞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清明节是我们中国传统的祭祖节日,是扫墓、追思和悼念已故亲人的日子。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和森林防灭火工作,建设绿美珠海,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联合发出如下倡议:

  一 请倡导文明环保祭祖

  请以“鲜花替代纸钱、丝带寄托哀思”等活动,积极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集体共祭、踏青遥祭、经典诵读、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扫方式,将祭扫活动与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优良家教家风相结合,使清明节成为传递亲情、弘扬美德、传承文化的重要节日。

  二 请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做好表率

  请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作用,通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的理念,自觉抵制大操大办、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营造文明低碳祭扫的社会氛围。

  三 请谨记森林防火区和特别防护期

  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林地、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为森林防火区。我市实行全年森林防火,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特别防护期。在森林防火区内,未经批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勘察、工程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区(功能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如遇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或119报警。

  四 请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文明安全祭扫要求

  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珠海市森林防火条例》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等有关规定,在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上坟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让我们共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全面实施“绿美珠海”行动增添光彩,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共同打造绿美珠海!

  此致!


珠海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珠海市应急管理局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珠海市民政局

2026年3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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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