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
政策通知公告

2023年珠海市社会工作人才培养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023/04/06 4.9k 阅读 118 点赞

  珠海市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对珠海市2023年珠海市社会工作人才培养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珠海市社会工作人才培养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为加大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我市社会工作进一步发展,根据《中共珠海市委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珠海市社会工作促进办法》等规定,开展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珠澳社会工作人才研讨、本土专业社会工作督导人才研修,以提升我市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服务水平。

  (二)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采购项目预算:30.00万元(人民币)。若报价超过预算价的,该项报价无效。

  (四)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0月31日前。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资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 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申请人应具备培训服务资质,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登记证书业务范围包含培训服务类业务。

  四、询价文件递交

  (一)截止时间:2023年4月13日16:00,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无效。

  (二)递交方式:现场投递。

  (三)报价须知

  1.申请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响应采购项目内容;

  2.如果因为申请人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项目内容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3.申请人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询价文件提交要求

  1.询价文件应密封并提交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提供正本、副本均需加盖公章。

  2.询价文件须清晰写明项目名称、机构基本情况、培训方案、报价单(含项目费用支出明细表)、资质证明、获奖情况、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中标通知书及服务合同复印件)、人员管理制度、联系人、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证明材料等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应将规定的文件材料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密封包装,并在信封或其他密封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并对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3.询价文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报价代表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峰路1号(南门)珠海市民政局405室。

  (二)联系方式:0756-2311992。


  附件:珠海市民政局2023年社会工作人才培养项目需求书



珠海市民政局   

2023年4月6日 



附件:

1.珠海市民政局2023年社会工作人才培养项目需求书.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