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职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第二次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组织专家开展了2025年职业教育中职初级、中级“双师型”教师第二次认定工作。经个人申报、学校审核、专家评审、机构认定等程序,拟认定14名中职教师为初级、中级“双师型”教师,现将拟通过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6日(共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珠海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科反映,反映的情况应有具体事实或证据。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联系人:骆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2121313,2121311。
附件:2025年珠海市初级和中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第二次认定拟通过名单
珠海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