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心脏移植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1〕46号)精神,按照《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22〕5号)、《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粤发改规〔2019〕2号)等规定,我局启动了双肺移植术等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定价工作。结合医院申报的价格成本、比对部分省市同项或同类项目价格及专家论证等,我局起草了《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双肺移植术等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5月20日在珠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1条,采纳1条,部分采纳0条,不采纳0条。现对收到的意见进行反馈,具体见附件。
附件:反馈意见汇总表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16日
附件:
反馈意见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