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粤医保规〔2020〕1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2号)等规定,经省医疗保障局同意,我局启动了血液灌流项目价格调整工作,通过分析各相关公立医疗机构申报的价格成本、开展地区平均成本测算、比对省内外同项目价格、组织专家论证和风险分析等方式,确定了《血液灌流项目价格标准调整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7月29日在珠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7日。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1条,采纳1条,部分采纳0条,不采纳0条。现对收到的意见进行反馈,具体见附件。
附件:公众反馈意见汇总表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9日
附件:
公众反馈意见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