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等规定,我局在征询个人意愿后对上一期社会监督员续聘4名,经单位推荐及向社会公开选聘方式新增11名,合计拟聘请15名社会各界人士为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聘期两年。现将拟聘人员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聘人员提出异议的,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5-6号楼411室,电话:0756-2138837,邮箱:ybjjgk@zhuhai.gov.cn)。
附件:珠海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拟聘人员信息表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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