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6日15时40分许,我局民警在下栅检查站查获粤CDF333*汽车内涉嫌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化妆品一批。
2026年3月19日17时35分许,我局民警在下栅检查站查获粤BAG338*汽车内涉嫌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奶粉一批。
现请上述物品的当事人或者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携带有关权利凭证,到我局协助调查处理。
依据《珠海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告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接受调查的,我局将依法对上述物品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警官、廖警官
联系电话:15323604657
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