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于2026年3月20日、3月24日查获雪茄烟、卷烟一批,已依法予以扣押。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2026年3月20日在珠海市香洲区侨光路、围基路某商铺查获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雪茄烟一批。
2.2026年3月24日,在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南路某地下商场商铺查获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雪茄烟一批。
现请上述货物、物品的当事人或者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个自然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有关权利凭证,到本单位协助调查处理。
依据《珠海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公告期满无当事人接受调查的,执法单位将对涉嫌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物品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曾警官、董警官
联系电话:18826206039、13923364224
地 址:珠海市金湾区虹阳路1号
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