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村(居)委会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绿美珠海生态建设部署精神,抢抓冬春时机,结合基层治理要求积极协助开展水塘河道清淤工作。
一是强化村(居)务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将清淤工作纳入村(居)务公开内容,对清淤范围、工作进展、捐资捐助、投工投劳等情况公开公告,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如香洲区香湾街道神前社区将清淤行动各种方案及进展公示于居务公开栏,并建立专项微信工作群,每月更新河渠情况,定期召开线上及线下工作例会,对河塘周边清理及实施工程进行全过程有效巡查和监管。
二是强化村规民约作用发挥。村(社区)结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结合实际将水塘河道管养、水塘河道整洁、河长制等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监督奖惩机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自治作用,提升群众水塘河道管护意识,推动河道环境持续改善。如金湾区在新一轮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中,纳入河长制及农村水塘、小微水体简易清淤、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等内容,并明确建立奖惩机制,规范群众环境管护行为。
三是强化多形式组织动员群众。村(社区)通过党员活动、社区活动、志愿服务等形式,组织党员、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志愿者及群众参与水塘河道清淤工作。充分发挥议事协商平台作用,通过村(居)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等形式,对水塘河道清淤相关问题开展广泛协商。如金湾区结合“民生微实事”组织群众参与议事协商,确定一批清淤工作项目。2023年以来共实施排水道、排洪渠、雨污管网等清淤项目12个,参与项目议事协商人数约300人,涉及项目金额178万余元;斗门区村(社区)组织引导党员、志愿者及群众参与清淤工作。2023年12月份以来累计组织开展47次清淤活动,共计组织党员志愿者、工作人员等439人参与,清理淤积河道、农田灌溉渠24公里,清淤总量约2000立方米;高新区唐家湾镇那洲社区于2023年12月组织辖区党员干部、群众、志愿者及企业在后朗沟农田灌渠开展冬春时节“农田灌渠大家清”志愿服务活动,清理河渠长度约2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