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行车秩序,现决定于2025年12月31日启用部分路口、路段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含重新启用和新增的设备)。具体如下:
一、重新启用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一)重新启用九洲大道与海滨南路交叉路口、梅华西路与蓝盾路交叉路口、九洲大道与景山路交叉路口、港湾大道叠石巴士站人行过街路口、九洲大道与迎宾南路交叉路口、粤海西路与前山路交叉路口、吉柠路与白莲路交叉路口、前河北路与环宇路交叉路口、情侣路与东风路交叉路口、情侣路与石花西路交叉路口共10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类别: 驾驶机动车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的、驾驶机动车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变更车道的、驾驶机动车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以外的道路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二)重新启用港湾大道与神前路交叉路口、机场西路与金海岸大道交叉路口、湖心路才知大厦路段人行过街路口共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类别:驾驶机动车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变更车道的、驾驶机动车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以外的道路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二、新增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一)新增江珠高速K135+400至K147北往南区间测速路段、江珠高速K143+200至K132+800南往北区间测速路段、机场高速K18+310至K26+630北往南区间测速路段、机场高速K26+900至K18+440南往北区间测速路段、高栏港高速K4+200至K18+600北往南区间测速路段、高栏港高速K18+600至K4+200南往北区间测速路段共6处区间测速设备。
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类别: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百的;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超过百分之一百。
(二)新增香山路金鼎中学路段、珠海大道机场高速立交路段、机场北路技师学院巴士站人行过街路口、珠港大道化联三路路段、珠海大道与高栏港大道交叉路口、珠海大道平沙路口西巴士站人行过街路口、珠峰大道华师附中人行过街路口、黄杨大道南门检查站路段、斗门区黄杨大道东元巴士站人行过街路口共9处固定测速设备。
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类别: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百的;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超过百分之一百的。
(三)新增金凤路东坑村路段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类别:驾驶机动车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变更车道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 车道行驶的、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一百的;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一百以上的。
自2025年12月31日起,对上述路口、路段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通行规定。
特此通告。
珠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