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9日,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在拱北口岸联合商业街鲜一街超市对面的18号商铺查获涉嫌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酒类一批。
请该批货物的当事人或者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携带有关权利凭证,到我单位协助调查处理。
依据《珠海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公告期满无当事人接受调查的,执法单位将对涉嫌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予以收缴。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警官
联系电话:0756-8644519
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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