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
工作动态工作动态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2022/03/29 1.9w 阅读 108 点赞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解读链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珠海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1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珠海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20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2021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珠海市人民政府直属管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5个科室,5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01人,其中,在编22人,非在编79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21年,新开户单位6,825家,净增单位3,056家;新开户职工16.02万人,净增职工7.21万人;实缴单位12,236家,实缴职工75.33万人,缴存额104.6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3.29%、增长10.59%和增长14.28%。2021年末,缴存总额855.2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3.94%;缴存余额146.49亿元,同比增长10.64%。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

  (二)提取

  2021年,42.8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90.58亿元,同比增长12.6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86.54%,比上年减少1.25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708.7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4.6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00万元,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0.0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00万元。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84万笔20.81亿元,同比下降27.19%、下降23.94%。

  2021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2.03亿元。

  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01万笔240.93亿元,贷款余额133.2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8.27%、增长9.45%、增长7.0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0.94%,比上年末减少3.04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8家。

  2.异地贷款: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1,065笔28,912.00万元。2021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73,305.45万元,异地贷款余额99,942.76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1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当年贴息额1,142.52万元。2021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6,028笔385,506.00万元,累计贴息15,893.00万元。

  (四)购买国债

  2021年,未购买国债,兑付国债10,000.00万元。2021年末,国债余额0.00万元。

  (五)资金存储

  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13,533.56万元。其中,活期253.00万元,1年(含)以下定期28,000.00万元,1年以上定期56,000.00万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29,280.56万元。

  (六)资金运用率

  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0.94%,比上年末减少3.80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21年,业务收入47,795.77万元,同比增长10.21%。其中,存款利息5,652.1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1,866.79万元,国债利息273.41万元,其他3.46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21年,业务支出24,660.82万元,同比增长3.77%。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0,939.08万元,归集手续费1,543.03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036.11万元,其他1,142.60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21年,增值收益23,134.95万元,同比增长18.02%。增值收益率1.67%,比上年增加0.1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21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3,880.97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800.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453.98万元。

  2021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000.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841.10万元。

  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7,887.0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7,150.1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6,300.47万元,同比增长82.76%。其中,人员经费1,184.52万元,公用经费298.29万元,专项经费4,817.66万元(其中:3,490万元为财政拨入代发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货币补贴)。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738.10万元,逾期率0.55‰,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7,887.07万元。2021年,

  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0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0.83%,国有企业占15.09%,城镇集体企业占0.51%,外商投资企业占14.1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0.0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67%,灵活就业人员占0.04%,其他占7.70%;中、低收入占97.06%,高收入占2.94%。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19%,国有企业占8.93%,城镇集体企业占0.40%,外商投资企业占11.7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7.3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81%,灵活就业人员占0.06%,其他占5.53%;中、低收入占99.30%,高收入占0.70%。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2.5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9.95%,租赁住房占19.13%,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4.3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29%,其他占0.76%。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28%,高收入占3.72%。

  (三)贷款业务

  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住房81.58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5.24%,比上年末减少0.4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60,169.25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8.89%,90-144(含)平方米占58.27%,144平方米以上占2.84%。购买新房占62.84%,购买二手房占37.16%。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7.75%,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1.56%,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69%。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4.93%,30岁-40岁(含)占46.30%,40岁-50岁(含)占16.07%,50岁以上占2.70%;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0.76%,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9.24%;中、低收入占92.07%,高收入占7.93%。

  (四)住房贡献率

  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9.17%,比上年减少10.0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2021年6月印发《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的通知》,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0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6,820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我市2020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均为12%,下限均为5%。

  2.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2021年11月印发《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的补充通知》,规定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1,900元,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标准从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3.全力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将居民加装电梯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2021年,职工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103.4万元。

  (二)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全力推行“跨省通办”。采取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等方式,实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开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8项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2.深化“公积金+金融”。推动与银行的信息直连和业务融合,相继与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商银行、华润银行、平安银行、光大银行等18家银行完成商贷数据对接,实现了珠海市内商贷信息的互联共享。

  3.优化“互联网+公积金”。在原有数字证书认证的基础上,新增了单位版网厅的政务认证渠道,全年新增单位版网厅用户6,261家,累计达7,532家;微信公众号中新增了自助打印缴存明细证明、异地贷款证明的功能;高频服务事项入驻“全国公积金”“广东公积金”“粤省事”小程序,缴存职工可实时查询个人缴存、提取、贷款信息,实现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异地转移“一键办”;单位版网厅上线“缴存比例变更”服务事项,实现“秒批”“零材料”;完成“开办企业一网通办”系统对接相关工作,实现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只需“登录一个平台、一天内办结”。

  (三)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深化“放管服”改革,新增9个服务事项进驻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推动企业、群众“进一张网、办全部事”;与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完成单点登录对接,实现通过省政务服务平台登录一次即可访问住房公积金业务申报系统。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评为“珠海12345热线先进团体”。

  2.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党支部获“珠海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3.斗门管理部被住建部评为“全国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表现突出服务窗口”,同时被珠海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

  4.金湾管理部、高栏管理部均荣获珠海市“青年文明号”称号。

  5.晏芹同志在金湾区文明办举办的2021年第二季度“金湾好人”推荐评选活动中,被评为“敬业奉献好人”,被珠海市总工会评为“珠海市先进女职工”。

  6.戴志锋、曾勇岖同志被评为“珠海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陈一同志被评为“珠海市直优秀共产党员”。

  (五)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1年,中心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的企业,及时上门、发函协调沟通,妥善处理,没有通过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六)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2021年,中心管理人员没有发生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其他需要了解的信息请登录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gjj.zhuh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工作动态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