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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珠海市公安局关于召开《珠海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2023/03/29 8.1k 阅读 497 点赞

为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珠海市公安局拟对《珠海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时间: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上午10时。

地点: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三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听取听证陈述人对《珠海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草案)》的意见。

三、听证参加人类别及名额(18人)

(一)听证陈述人13人

1.企业代表,3人;

2.行业代表,2人;

3.市民代表,2人;

4.人大代表,2人;

5.政协委员,2人;

6.法律专家或律师,2人。

(二)相关部门旁听代表5人

四、听证陈述人报名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对听证事项有较为明确的意见或建议;

4.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公正、理性陈述意见和建议;

5.能依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五、报名办法

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至2023年4月10日上午12时截止。凡有意参加听证会的申请人应当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采用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立法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还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听证参加人确定方式

报名截止后,听证组织者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听证参加人名单,及时通知听证参加人。

如报名人数较多,难以确定听证参加人的,将按照听证参加人类别及名额通过公开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的参加人员。未能参加听证会的报名人员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提交有关意见和建议。

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听证组织者委托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七、报名传真电话及电子邮箱
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 联系人:陈警官、林警官 ,电话:0

756-8647900; 电子邮箱:zhga_ds@zhuhai.gov.cn.


附件:1. 珠海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草案).doc

2. 《珠海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草案)》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doc

珠海市公安局  

2023年3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