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
政策公示公告

中共珠海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2/07/27 2.8k 阅读 210 点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5月下旬至8月上旬,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0月下旬,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教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市教育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并切实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是迅速传达部署,明确整改要求。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教育局党组反馈巡察工作情况后的第二天,市教育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教育局党组情况反馈会精神,要求分管领导、各科室认真贯彻落实巡察反馈会精神,切实树立“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思想认识,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扎实写好市教育局党组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第一时间成立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各科室(办)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调度、督查检查等工作。局党组书记做到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重要成效亲自验收。各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不定期就分管领域整改进行督办,确保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三是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市教育局党组逐一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在巡察组反馈的5个主要问题和15个分项问题基础上,再细化成53个具体问题,逐条研究整改举措,局党组书记组织分管领导、各科室多次研究、数易其稿,制定《珠海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教育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珠海市教育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分项整改台账》(以下简称《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确保件件有人跟、项项能落实。

  二、聚焦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阶段性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推动珠海教育高质量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召开党组会,听取审议中小学思政科建设情况,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三全育人”要求,全面加强中小学思政课建设,进一步做好思政工作。二是下发通知严密组织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上第一堂思政课工作。全市中小学100%开展第一堂思政课工作,强化学校领导抓思政课建设意识。三是开发教学资源,丰富课程载体。启动2021年度广东省优质思政课程建设,我市共有4门课程(普高一门、职高一门、小学两门)入选广东省优质课程。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校园,在广东省教研院同上一节党史课活动评选中,我市四节课获奖。四是组建备课团队,形成思政课建设合力。成立珠海市高中思想政治、义教道德与法治中心备课组,将各区教研员和骨干教师纳入,开展集体教研活动,形成小初高一体化教学的良好氛围。五是充分挖掘珠海红色资源,在思政课教学中融入苏兆征、杨匏安、林伟民、邝任生等先烈事迹。珠海市第八中学编写校本课程《珠海人文历史简说》,香洲区杨匏安纪念学校编写红色教材《杨匏安与杨匏安纪念学校》,参与编辑原创图书绘本《给孩子们讲珠海名人—杨匏安》。2021年11月份,珠海演艺集团到珠海中小学校共开展8场次杨匏安、苏兆征话剧表演,引导学生传承红色精神、培养爱国主义精神。六是组织开展大中小学“解惑式”“引领式”思政课课例评选活动,共收到思政课课例424个,评出一等奖63个、二等奖104个、三等奖129个。七是印发《珠海市教育局关于配齐配足专职思政课教师工作的通知》,督促在珠高校落实专职思政课教师配备要求,确保2022年底前专职思政课教师配齐到位;加强思政课课程建设,培育珠海思政课品牌;加强思政课建设经验总结宣传,推动形成良好氛围。八是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月活动。印发《争做“四有”好老师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征集师德主题征文120篇,微视频3个,并报送省教育厅。印发《珠海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修订稿)》。30名教师违反师德师风问题已处理完毕,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营造良好教书育人氛围。

  2.针对解决群众关切的入园难、上学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完成 2020-2021年市十件民生实事。经梳理核对,2020年市十件民生实事中,10所中小学、20所幼儿园已完成建设,并超额完成1所幼儿园建设任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市十件民生实事之8所中小学、8所幼儿园主体已全部建成。二是优化教育空间布局规划。结合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已完成《珠海市教育发展与教育设施规划(2021—2035年)》初步成果,正在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三是增加高中学位供给。目前华中师大珠海附中东部地块项目正在进行装修收尾工作,预计增加学位3000个;田家炳中学改扩建项目、市三中校内四栋居民楼拆除及新建教学综合楼、宿舍、食堂、体育馆项目正在进行主体结构施工;珠海市麒麟中学(原和风中学新校区项目)正在进行项目前期审批及场地平整工作,预计2023年9月前建成投入使用,新增学位5400个;珠海一中鸿鹤校区(原洪鹤中学)正在进行项目前期审批工作及软基处理施工,预计2023年9月前建成投入使用,新增学位3000个。四是大力推进学前教育“5080”攻坚行动,通过多种途径扩大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学位供给。截至目前,我市已通过新建(含小区配建)公办幼儿园27所,通过回收小区配套幼儿园和国有集体资产办园等方式新增公办幼儿园5所,新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7所,共计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3650个,新增普惠性幼儿园学位16873个。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58.04%(含购买学位28342个),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84.53%,购买学位比例降低0.64%,提前完成“5080”攻坚任务。五是对现有超标准班额情况进行摸底,动态掌握班额情况,并要求各区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根据各区排查情况显示,2021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有教学班5718个,较2020年增加了141个。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存在超省标准班额2563个班,占教学班总数的 44.82%,超省标准班额数量较2020年压减了664个,占比下降了13.04个百分点。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尚未正式开始,各区班额暂无变化。六是加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保障力度,通过购买学位、学位补贴等方式,使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比例达到85%以上。七是加快学位建设,制定并下达各区年度建设任务,按计划推进有关工作,并加强督查督办,建立督查督办机制。

  3.针对教育内涵式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召开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会议,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迎接2021年省人民政府对我市市区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稳步推进评价工作。二是实施“新强师工程”,市本级财政2022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督促各区、各直属学校进一步加大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投入,确保基本达到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占教师工资总额2%的要求。三是加快推进市、区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根据市委3月2日研究教育专题会议的精神,我局正在研究利用开放大学现有场地资源,与其合作共建市教师发展中心的可行性。金湾区教师发展中心已完成整体搬迁。斗门区教师发展中心相关功能室已配套完成,部分功能室跟斗门区实验小学(与区教师发展中心同一校园)共享使用,自评达到区(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认定标准。四是开展幼儿园持证率专项督导检查,组织两个专项督导检查组对我市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及高新区公、民办幼儿园教师持证率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据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显示目前我市幼儿园专任教师持证上岗率为76.4%,相较去年70.77%提升了5.63个百分点。五是严格教师准入制度,引进和培养一批高素质教师。积极发动教师通过脱产学习、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函授等多种方式提升学历。2019年开始已在珠海城职院开展学历提升培训,并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建立理论创新基地,开展教师专业发展方面合作。六是已完成市直属学校临聘专任教师增加工资工作,市委编办已按照国家基本标准足额核定教师编制,全市中小学增加教师编制1338个,有效解决教师编制不足问题。已将临聘教师管理工作纳入市级教育督导范围,开展督导检查,严控临聘教师占比。

  4.针对统筹教育资源配置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制定了《珠海市“新强师工程”实施方案》并经局长办公会审议。与北师大珠海校区合作,共同开展“珠海市基础教育教师育人能力提升工程”,通过训前测评、结对帮扶、集中研修、双师课堂、跟岗学习、进校指导、训后评估等多种形式为西部地区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提升育人能力,更好地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要以及教学改革要求,该项目现正加快制定合作方案。二是下发《珠海市教育局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区进一步深入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着力加强区域内编制、岗位统筹,加大教师交流力度;指导各区创新教师招聘方式,通过直接面试、考察引进等方式引入优秀教育人才。起草了《关于跨行政区(功能区)合作创办优质学校人员支持保障办法》,并报市政府审批。三是加强义务教育教科研力量。市教育研究院已成立义务教育研究室,并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配齐义务教育教研员,不断提升教学研究和教学指导能力。开展“1+3”市区联合教研,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同时建立了四个教育科研工作基地,分别是:香洲区教师发展中心、金湾区教师发展中心、斗门区教育研究中心和高新区教师发展中心,制定和完善了《珠海市教育科研工作基地建设方案(试行)》。四是《珠海市职业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已形成初稿,召开专题座谈会征求意见。五是向市委报送《珠海职教城规划建设相关情况的报告》,珠海职教城项目用地选址蓝线图已确定,用地面积约850378平方米,我局正在开展土规调整、控规编制、农转建报批、征拆、可研报告修改工作。六是已制定《珠海市资源教室评估细则》,逐步提升融合教育质量。指导各区、各学校优化完善对随班就读教师在岗位评聘、绩效考核方面的倾斜方案。

  (二)关于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凸显党的领导作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拟定《2021年市直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办法》,发挥市教育局党组统揽作用,逐级压实“两个责任”。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二是召开工作推进会,下发《关于做好有关党建工作的通知》。已督促直属学校开展廉洁风险排查,指导各校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完善防控举措,建立廉洁风险排查台账。三是进一步落实校级领导职责分工备案机制,强化对校级领导、校纪委书记分工监督管理。已及时调整同时分管总务、后勤等人、财、物工作的学校纪委书记的分工。对相关学校党组织书记进行提醒谈话,督促整改落实。四是举办市直教育系统纪检干部培训班,加强市直教育系统纪检队伍履职能力。

  2.针对议事决策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强化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落实末位表态制度。二是已向市纪委监委报送相关调查处理情况,并约谈学校有关负责同志,督促整改。三是下发《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校章程自查、修订及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各学校对章程建设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并指导学校按要求修订完善章程,凸显党的领导作用。相关学校已对学校章程进行修订,增加“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相关内容,并报备案。

  3.针对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印发《市教育局党组 市教育局2021年深化机关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化机关干部作风专项整治。二是召开专题研究会,对“堵点”评分最高的反馈问题,统一认识、端正态度、照单全收、立行立改。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整改工作台账,深入查找原因,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主要负责人参加作风建设专题培训,获评“优秀学员”,所参与完成的实践调研课题获得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调整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增强统筹、领导能力。三是开展中小学“双减”工作相关问题问卷,共收到157052份有效问卷,其中67.74%认为作业量较上学期有所减少,68.69%的学生和家长对本学期学校在作业方面做出的改变表示满意。出台《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及考试管理的通知》和《珠海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科作业设计指引(试用)》。四是加强学生资助工作人员配备,安排专人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及时发放学生资助补助资金,根据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1—12月直达资金支出进度的通报》,我局执行率为100%。五是已制订有关请休假、外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文件,进一步强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六是印发《珠海市无证幼儿园监管和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每年3月、9月定期开展无证幼儿园的排查工作,每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次清查治理专项行动,杜绝无证幼儿园违法开办情况发生。由各区牵头,对辖区内的无证幼儿园开展集中治理。七是组织高校专家、省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对有关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查和复核,未发现存在审核不严问题。八是组织开展了2期公文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全市教育系统、局机关公文办理能力。深化教育系统“放管服”改革,梳理市直属学校需上报市教育局的事项,缩减市直属学校上报市教育局的公文。压缩会议频次,减少应急开会、临时开会、周末开会的情况,确保2021年(特别是第四季度)发文数量和会议频次同比下降。

  (三)关于重点领域廉洁风险监管防控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经费开支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印发《珠海市教育局关于落实巡察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督促相关学校落实整改,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二是已印发通知要求市直属学校进一步完善津补贴发放机制,严格考勤。督促各相关学校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指导督促相关学校加强学校内控制度管理,严格执行“先预算再执行”的财务制度,避免出现超预算支出经费。相关学校已对不规范发放值班补贴问题进行了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三是约谈学校有关负责同志,督促相关学校对民族班津贴发放情况的自查自纠,并及时备案。

  2.针对政府采购和校园修缮工程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已重新修订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并补充完善局本级2019-2020年政府购买事后评价材料。二是已督促相关学校核实报销结算与实际修缮项目不一致的问题,督促学校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严格审核项目报销单据。

  3.针对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印发《珠海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成立校外培训机构减负工作协调小组,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力度。二是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有关统计工作的通知》,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由207家压减剩4家,取缔了73家有照无证学科类培训机构,查处10家无证办学的培训机构。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双减”工作监测平台数据显示13项数据中,珠海市在开展课后服务学校完成率、建立作业公示制度学校完成率、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率等12项指标均达到100%,第13项指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率达98.07%。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显示义务教育阶段非学科类审批率及资金监管率达100%,按照中央、省“双减”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圆满完成“双减”既定目标。

  (四)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建引领作用发挥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召开党组会,听取审议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和中小学思政课建设情况,研究部署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落实,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三全育人”要求,全面加强中小学思政课建设,进一步做好思政工作。二是约谈相关学校党委主要领导同志、党委班子成员,要求学校梳理查找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举一反三,避免出现类似情况。三是邀请谈静常委在全市中小学书记、校长秋季读书班讲授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书记、校长政治素养,增强做好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四是落实“维护教育领域政治安全专项行动方案”,每月开展安全形势分析,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五是与各区行政部门、各高校、各直属学校签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六是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市委选派高校专职副书记的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专职副书记的作用,加强对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和指导。2020年以来,已协助市委向6所在珠高校选派6名专职副书记,共召开6次工作对接会,加强工作协调联动,推动专职副书记发挥作用。

  2.针对学校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印发《中共珠海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一学一报”工作要求,对学校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及开展学习进行检查督导。成立列席旁听工作小组,每年抽取部分,2021年11月5日邀请市委宣传部领导列席市一中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局领导已带队前往学校开展4次列席旁听工作,加强指导。二是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主持召开工作推进会,各校副书记参会,会议对党建相关巡察整改任务进行部署,下发《关于做好有关党建工作的通知》。三是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精神,持续推进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选用,已建立《高校教师党支部情况工作台账》,教师党支部配备“双带头人”书记占比达93.14%。四是明确专人负责机关党务工作,并就机关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保管问题作出说明。五是实施“支部组织生活通知单”制度,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六是已下发《关于开展未按期换届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工作的通知》,组织所属各级党组织开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按期销号,市实验中学、田家炳中学均已开展换届工作。七是已制定《中共珠海市委教育工委党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八是已组织学校摸底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分类施策。将党员组织关系规范管理作为学校党组织考核的重要指标,在致毕业生的一封信中摘录党员教育管理相关要求,压实党组织管理责任和党员自身责任,有效减少“应转未转”党员数量,2021年以来,各党组织属地管理高校推动86名应转未转党员组织关系落地,较上年度应转未转党员比例下降21%。九是组织各校党组织报送党费收缴情况,已依托市委教育工委党费账户检查各所属基层党组织党费交纳情况。

  3.针对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已按程序调整某区事业单位干部的岗位安排,确保符合干部人事规定。二是已对相关学校校级领导进行轮岗。三是已印发《珠海市教育局关于落实巡察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

  (五)关于巡察整改落地见效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压实整改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建立督办机制,各分管领导每月不定期与分管科室专题研究上轮未整改的相关事项及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目前上轮未整改事项已全部完成整改。结合整改过程,系统梳理整改过程中出台(印发)的系列文件,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三、坚持持续用力、标本兼治,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珠海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新局面

  下一步,市教育局党组将强化结果运用,做好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巡察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全面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机制,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全市中小学书记校长读书班、新教师入职培训党员轮训等必修课程,进一步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全覆盖。二是坚持巡察整改与教育改革发展相结合,推动珠海教育高质量发展更有成效。持续巩固学前教育“5080”攻坚成果,着力解决群众关切的入园难、上学难问题。扎实推进集团化办学,推动优质教育资源更加均衡。扎实推进学位攻坚,实施“区区有名校”,着力解决我市基础教育阶段公办学位供给不足、优质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等问题,促进珠海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三是坚持巡察整改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对策,注重通过建章立制解决问题,形成了一批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珠海教育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李翔;联系电话:2121633;邮政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珠海市教育局;电子邮箱:jyjbgs@zhuhai.gov.cn。


中共珠海市教育局党组

2022年7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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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