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珠海市审计局公告了《珠海市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整改报告)。对审计整改报告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切实推动整改,现将涉及我局问题的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审计整改报告反映我局问题3个,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2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1个。为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我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截至公告日,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2个,正在整改1个。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医疗机构违规收费”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我局已按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开展协议处理,违规收费金额及违约金已扣缴到位。同时,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培训及专项督导等,指导医疗机构合规收费,提高医疗机构价格管理能力。
(二)关于“部分患者反复住院,重复检查增加患者负担”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我局在修订基本医疗保险市内住院医疗费用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实施细则时,增加相应考核指标,并在医院DIP年终清算时与实际支付额挂钩,持续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行为的约束与引导。同时,加大对医疗机构的培训及警示教育,加强对参保人的医保政策宣传。
(三)关于“部分注射类药品未按规定应备尽备,患者院外购药增加风险”的问题
该问题正在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我局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在严格遵守卫生健康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医院药品配备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标准要求的前提下,落实“双通道”药品供应主体责任。同时,摸底医疗机构相关药品配备情况,督促查纠整改。下一步,我局将定期统计各医院国谈药的配备及外配处方流转情况,要求医院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加强医院国谈药品的配备。
三、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关于“加强基金监管,防患化解风险”的审计建议。我局已采纳,一是采取定期通报、约谈问题责任人、监测采购数据、定期开展指标考核等方式,将压力及时传导给各医疗机构,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二是不定期开展医保基金监管、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政策、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等培训宣讲,通报医保基金运行情况。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互通。牵头建立珠海市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部门间工作协作机制,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规范问题线索移送程序,强化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同处置。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