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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12/17 1.7w 阅读 493 点赞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中共珠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中心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科学指导下,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住房公积金事业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荣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授予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发展

  一是中心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保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推进珠海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读细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8+1+1”学习材料,把主题教育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相结合,同推进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重点工作任务,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主题教育成果体现到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上。三是把《习近平著作选读》等权威读本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教育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个人自学、集中研学、线上及时学等方式,认真学习研读。并邀请珠海市委宣讲团成员进行专题辅导,讲解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和《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的主要思想。以“关键少数”带头学法带动“广泛多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向面上拓展。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联合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珠海监管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加大公积金政策支持,实施“认房不认贷”公积金配套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双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90万元。二是出台了《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多子女家庭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优惠额度政策的通知》,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的支持政策,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问题。三是落实“租购并举”工作部署要求,聚焦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等问题。发布《关于租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每个自然年内提取限额由原来的24000元提高至28000元。四是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极大改善了缴存人异地办事的服务体验。“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腿”,不断完善信息系统的服务功能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个人网厅、单位网厅、粤省事、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多平台服务渠道。

  (三)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有效保障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强化法治培训。中心领导干部积极参加司法部、市司法局组织的专题培训班及现场旁听庭审活动;以100%优秀率完成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的年度学法考试。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班,依托线上视频会及百度网盘视频分享,自行收看及学习且熟悉市行政执法办案平台操作应用,为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做好准备。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以审代培”工作和相关审计普法工作培训,提升审计实战能力,提高依法审计水平,有效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促进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二是落实“三重一大”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根据中心党组议事规则以党组会议形式研究决策。严格依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内部法制部门审核,法律顾问审查,提出法律对策和建议,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在发布前达到内容程序等合法标准,并按规定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市司法局报送备案。三是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公职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中心常年聘请1名法律顾问,参与各科室业务疑难问题会商等工作,对中心规范性文件、合同起草提供法律意见建议,确保符合法律程序,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

  (四)坚持依法公开,加强运行制约和监督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广东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执法主体、人员、职责依据、程序等基本信息全公示,让权力运行更透明。严格按照要求每年1月汇总更新上一年度行政执法数据,保证数据真实精准。二是切实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政策规定。以通知公告的形式,向缴存职工第一时间发布公积金相关的重要事项,以及按规定要求公示的年度报告、行政执法等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五)拓宽宣传渠道,提升法治宣传效能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制作发布宪法宣传周微信推文,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积极参与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认真学习民法典知识,线上参加民法典普法知识竞赛,转发普法办相关微信宣传推文。组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各管理部办事大厅电子屏播放国家安全教育宣传短片,及张贴专题宣传海报,发布微信宣传推文,使法律知识深入人心。组织观看安全生产专题学习教育短片,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提升宣传效能。组织开展“惠民公积金 服务暖人心”活动,进企业、社区送政策送服务,宣传法治教育。以座谈会、政策宣传问答互动等形式先后到横琴区、斗门区、高新区等驻地企业进行公积金政策宣传,现场与近200位中小企业负责人和职工面对面沟通交流。充分利用午休时间深入镇街,为附近社区居民和职工宣传讲解,发放政策宣传资料。三是拓宽法治宣传渠道,营造法治氛围。制作住房公积金小知识等政策法治宣传推文及短视频利用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进行宣传普法,累计阅读量近5万。运用公交站牌、路名牌、电梯广告等宣传渠道,以图文并茂,简洁易懂的内容制作,扩大受众群体,让更多的人了解掌握政策知识,提高法治意识,形成崇法尚德的良好风气。制作住房公积金政策及办事指南手册通过办事大厅及各项线下活动发放,进一步普及宣传公积金政策知识,引导办事群众知法、守法、用法,营造法治氛围。

  二、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注重统筹协调。坚持对中心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督促班子成员具体抓好各分管领域法治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主持召开中心党组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审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保障法治建设工作持续推进。二是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学法、克己守法、规范用法。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及法律法规,向全体党员干部亲自讲授廉政警示教育课,分享学习心得。亲率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到工业园区与私营、民营企业有关负责同志进行座谈交流,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到每家企业和每个职工中,让更多的企业和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红利,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向基层延伸。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中心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法治教育培训有待进一步增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的律法规定陆续出台,对干部职工的法治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部分干部职工仍注重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而忽视了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论知识学习不够,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迅速解决问题的能力上存在一定差距,在事事自觉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方面,做得还不够到位。二是推进专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待进一步加强。随着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宣传,职工投诉维权情况呈现趋势增长,对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和综合素养要求更高,而由于行政执法人员存在编制要求限制,法律专业人员的配备薄弱,依法行政压力骤增。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各类法律法规和业务规章制度,结合中心实际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网站、学论著等方式方法,切实提升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为推进法治建设筑牢法律理论基础。

  (二)加强数据规范化,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处理和应用规范》要求,规范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处理和应用等行为,规范化管理数据信息,保障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安全。

  (三)推进公职律师建设,贯彻落实依法决策

  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公职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鼓励、支持本单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且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公职人员申请公职律师,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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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