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
政策通知公告

珠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监督的通知

2023/06/06 9.0k 阅读 109 点赞

各有关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等监管要求,按照我局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我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在局机关纪委、行政执法科和相关科室人员共同监督下,在省综合监管平台由电脑随机抽取52家检查对象以及对应的检查执法人员名单,经核查,最终确定的检查对象为52家。为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工作,现将有关检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遵守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二)社会组织年度报告情况;    

  (三)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内部治理结构及制定规章制度情况;

  (四)开展信息公开情况;

  (五)账务状况(包括接受、使用捐赠、资助资金,会费收取,提供服务收入等有关情况);

  (六)业务活动情况、履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及涉外活动报告制度情况;

  (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

  二、检查步骤

  (一)检查时间

  2023年7月至11月,我局检查执法人员将对抽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

  (二)结果公布

  本次检查结束后形成“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通过珠海市民政局和珠海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网站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各受检社会组织。

  (三)依法查处

  如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接受监督检查的,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三、检查对象需准备的材料

  (一)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章程原件,分支机构相关资料;

  (二)2022年度工作报告书及2022年至2023年6月财务报表、原始财务凭证;

  (三)社会组织机构设置及负责人职责分工情况说明;

  (四)各项规章制度;

  (五)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或相关会议记录;

  (六)信息公开情况;

  (七)其他与检查有关的资料。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抽查工作。具体检查方式由市民政局执法人员视情况确定。

  五、其他事项

  检查对象认为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中存在应依法回避情况的,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珠海市民政局提出,由珠海市民政局审核后按程序递补执法检查人员。

  请各相关社会组织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配合开展抽查工作。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社会组织管理科,杨先生;联系电话:2311306



            珠海市民政局  

                2023年6月5日



附件:

1.珠海市民政局2023年随机抽查监督检查对象以及执法人员名单.xls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