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市民政局委托,2023年7月—11月,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对各区上报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予以评估,现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月20日至2月26日(共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反馈。
联系人:刘珠燕
联系电话:0756-8597787
邮 箱:517335966@qq.com
附件:2023年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评估结果汇总表
珠海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2024年2月20日
附件:
受市民政局委托,2023年7月—11月,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对各区上报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予以评估,现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月20日至2月26日(共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反馈。
联系人:刘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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