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1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等监管要求,按照我局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我局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级登记备案的珠海市养老中心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详细记录,现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一、检查对象
(一)名称。珠海市养老中心。
(二)住所。珠海市香洲区濂泉路22号。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400MB2E25810G。
(四)法定代表人。孙宇。
(五)举办单位。珠海市人民医院。
二、检查人员
(一)市民政局
1.姓名:冯 鹏,执法证号:19030010502。
2.姓名:罗 远,执法证号:19030010428。
(二)市消防救援支队
1.姓名:肖开鹏,执法证号:19030076281。
2.姓名:戴麒凯,执法证号:19030076544 。
(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姓名:程太平,执法证号:19030030062。
2.姓名:周树科,执法证号:19030030112。
三、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食品安全;
(二)为收住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情况;
(三)内部管理情况;
(四)是否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
(五)是否存在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是否擅自暂停或者终止服务。
三、检查过程
(一)养老服务方面。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询问服务对象等方式,对机构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建立入院评估制度,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照料护理等级;是否与接收服务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协议是否规范;是否提供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的吃饭、穿衣、如厕、洗澡、文化体育娱乐活动等服务;是否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定期体检,做好疾病预防工作;是否确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是否有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等情况。
(二)消防安全方面。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询问机构工作人员等方式,对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消防控制室、水泵房、配电房、厨房等部位,主要检查是否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消防工作责任制;是否配置、维护消防设施、器材,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消防安全培训;是否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畅通;是否严格用电、用火、用气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且值班人员是否有持证上岗等情况。
(三)食品安全方面。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询问机构工作人员等方式,对机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食堂、操作间、仓库、备餐间等部位,主要检查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是否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是否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标准,执行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食品加工场所环境是否保持清洁,食品加工过程是否符合操作规范等情况。
四、检查结果
未发现异常情况。
珠海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