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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珠海市2025年中小学思政课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邀标公告

2025/07/22 1.9w 阅读 208 点赞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升珠海市中小学思政教师专业能力素质,探索中小学思政课育人体系的优化路径与教学创新模式,拟开展珠海市2025年中小学思政课骨干教师培训。现面向社会采购该项目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珠海市2025年中小学思政课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二)采购单位:珠海市教育局。

  (三)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经费合计13万(人民币拾叁万元整)。培训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调研分析、培训方案与课程设计、专家课酬、学员及专家食宿、集体出行交通费、教学场地费、实践教学费、教学资料费、专家出差差旅费、结业证书工本费及邮寄费等。

  (四)培训目标及内容:本项目以价值引领∙在地赋能∙数字融创为核心。通过深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研读与珠海地域文化解读,设计融合大湾区使命的珠海思政工作体系,培养具有岭南特色精神风貌,刚健朴实、向上向善的学生;编写思政主题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发指南;挖掘珠海思政资源,探索课程思政珠海模式,设计珠海本土思政资源融入教学的案例;设计融入AI技术的思政教学案例;建立研究驱动的校本教研协同机制,提升参训教师的成果提炼与表达能力。

  (五)培训人数:珠海市中小学思政学科骨干教师约60人。

  (七)培训时间:2025年9月,共3天。

  (八)培训方式:集中培训+实地考察+实践操作等方式。

  (九)成果要求:按照《珠海市教育研究院培训项目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执行,主要考核学员的学习成果和项目培养实效,可根据项目实际微调。

  二、报名条件与遴选原则

  (一)投标人必须为登记注册或备案的法人单位,能够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材料提交与评审

  (一)材料提交

  1.资格部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5)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商务部分

  (1)单位基本情况介绍(体现综合实力);

  (2)近三年承担过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并提供业绩合同。

  3.服务方案部分

  (1)实施方案:包括培训主题、培训目标、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课程安排、培训方式、考核方式、考核评价等;

  (2)培训保障:包括食宿保障、交通保障、教学保障、安全保障及应急预案;

  (3)师资团队:高校教授;一线名师(教研员)等,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4)服务团队:配备专职服务团队,做好沟通、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4.报价部分

  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全包报价,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调研分析、培训方案与课程设计、专家课酬、学员及专家食宿、集体出行交通费、教学场地费、实践教学费、教学资料费、专家出差差旅费、结业证书工本费及邮寄费等。

  以上材料提供纸质材料一份,逐页盖章,密封包装袋列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字样,封口贴密封条并盖章;电子扫描件一份,发送珠海市教育局邮箱。

  (二)评审办法

  1.参与遴选单位应达到3家(含3家)以上的,珠海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参与遴选的单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质证明、单位实力、服务方案、报价等方面综合评审打分,并将分数最高者遴选为本次项目的承训单位。若未达3家或合格单位不足3家的,珠海市教育局有权取消遴选。

  2.遴选结果采取珠海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公告的方式告知。

  四、提交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方式:公告在珠海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凡愿意承担本项目培训任务的单位,请于2025年7月30日18:00前,将纸质文本以密封的方式邮寄或送达到珠海市教育局,将电子扫描件(纸质文件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逾期或不按要求密封的遴选材料,不予评审。

  (二)收件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珠海市教育局一号楼202室。

  (三)收件人:周老师

  (四)联系电话:0756-2122652

  (五)电子邮箱:jyjzwj@zhuhai.gov.cn

  五、补充事宜

  (一)组织管理

  培训班设班长、学习委员、纪律委员、生活委员各1人。学员分为5个组,每组12人,每组选出组长1人。以上共9人组成班委。

  (二)费用拨付

  项目实施结束后,经珠海市教育局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经费。

  特此公告。

  珠海市教育局

  2025年7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