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
政策公示公告

珠海市教育局关于采购2026年在线网络监测系统及服务项目的邀标公告

2025/10/23 3.4k 阅读 148 点赞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有关要求,全面了解我市教育领域的民情民意,有效回应社会公众对教育工作的普遍关切与诉求,进一步提升教育治理的预见性、精准性与有效性,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2026年在线网络监测系统及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

  (一)项目名称:珠海市教育局2026年在线网络监测系统及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珠海市教育局。

  (三)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经费合计11.65万(人民币拾壹万陆仟伍佰元整)。报价应包含一切相关费用,如检测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设备维护费、培训辅导费、质保期服务费、全额含税发票、耗材及合同实施过程中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四)项目需含1年免费维保服务。

  二、报名条件与遴选原则

  (一)投标人必须为登记注册或备案的法人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材料提交与评审

  (一)材料提交

  1.资格部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5)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技术部分

  需求中带“▲”的为重要技术参数,评标时会作重要比对参考。                                               

系统框架技术要求

基础要求

实现7*24小时不间断全网舆情监测,包括且不限于:网站、新闻、论坛、贴吧、微博、图片、社交平台、电子报刊、app、音/视频、百家号、搜狐号、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小红书、微信视频号等,对监测到的数据实现自然语言情感分析并进行自动清洗、过滤、分析、实时预警等。

支持:web和手机同时登录使用,能提供交付物线下使用培训服务。

监测设置

可个性化设置关键词,需支持查看12个月内的历史数据。

情感判断

自然语言识别与情感判断划分为【敏感、中性、非敏感】类型。

数据能力

具有全网数据采集能力。

报告与分析

自动生成分析报告:日、周、月、季、年、突发事件报告。

广播电视直播监测能力

具有对广播电视直播进行数据监测的能力证书。

▲团队服务能力

1.为本项目组建专职服务团队,团队人员具有5年或以上同业服务经验,有最近三个月在职社保缴纳证明,持有国家正规机构颁发的(舆情分析师(高级)2名、人社部舆情分析师2名、高级编辑、信息安全(高级))证书。

2.具有危机管理意识,必要时应协助采购方对相关突发事件提供辅助性应对措施。

平台安全要求

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提供对应标的产品:1.三级等保证书;2.漏洞检测证书;3.软件渗透检测证书;4.软件测试报告;5.软件性能测试报告。

  3.服务部分

  (1)供应商负责提供舆情监控服务,负责服务平台的维护和升级,并提供售后服务方案。

  (2)供应商向采购方提供舆情服务系统平台的WEB/APP登陆账号权限,并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指导和培训甲方的工作人员使用中标人的舆情平台。

  (3)除了受不可抗力影响或因其他不能归责于供应商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及暂停,供应商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其技术服务不发生重大事故且供应商将维护其正常运行。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服务中断及暂停的,供应商将在【一小时】内响应,将在至少【24小时】内对服务系统进行恢复,保证其能正常运行。

  (4)为了满足采购方对技术服务广泛的需求,供应商需有一个完善的服务体系。供应商秉承“客户利益至上”的理念,凭借完善的组织结构、高水平的技术支持队伍,严格控制质量保证体系,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5)供应商通过技术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帮助采购方迅速掌握和正确运用该信息服务,以完成预定的目标任务。

  4.商务部分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需具相应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提供相应资质证明,软件著作权证书需为投标人自身持有)。

  (2)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名义上同一品牌仅支持一家供应商参与响应,不同供应商持同一品牌响应的,以知识产权所属方(原厂)供应商优先。对恶意低价抢标或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直接列入采购黑名单。采购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3)供应商应是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在广东省内设有固定服务点或分支子公司,需提供省内正规服务点办公租赁合同与过往三年内任意一年依法纳税证明。

  5.报价部分

  报价应包含一切相关费用,如包装费、检测费、运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设备维护费、培训辅导费、质保期服务费、全额含税发票、耗材及合同实施过程中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以上材料提供纸质材料一份,逐页盖章,密封包装袋列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字样,封口贴密封条并盖章;电子扫描件一份,发送珠海市教育局邮箱。

  (二)评审办法

  1.参与遴选单位应达到3家(含3家)以上的,珠海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参与遴选的单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质证明、单位实力、服务方案、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审打分,并将分数最高者遴选为本次项目的承接单位。若未达3家或合格单位不足3家的,珠海市教育局有权取消遴选。

  2.遴选结果采取珠海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公告的方式告知。

  四、提交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方式:公告在珠海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凡愿意承接本项目的单位,请于2025年10月31日18:00前,将纸质文本以密封的方式邮寄或送达到珠海市教育局,将电子扫描件(纸质文件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逾期或不按要求密封的遴选材料,不予评审。

  (二)收件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珠海市教育局一号楼202室。

  (三)收件人:黄老师

  (四)联系电话:0756-2122652

  (五)电子邮箱:1192162933@qq.com

  五、补充事宜

  费用拨付:分两期支付费用。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协议总额45%的第一期费用合法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期费用;乙方顺利完成服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剩余费用合法发票,甲方收到剩余费用合法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费用付至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特此公告。

  珠海市教育局 

  2025年10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