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
政策公示公告

珠海市教育局关于申报举办2025-2028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的通告

2025/12/01 6.2k 阅读 298 点赞

各有关单位、社会组织: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实施细则》)(粤教监管〔2022〕2号)(附件1)要求,现决定开展我市2025-2028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的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的单位认真阅读有关文件,按照文件要求如实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的组织主体(主办方)应为在市委编办或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正式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主办方必须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备较强的专业影响力和相应的学术团队。经查实在举办竞赛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致竞赛活动被市教育局终止的,其主办方不得再次申请举办竞赛。

  本次申报为2025-2028学年期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具体包括以下三种竞赛活动:

  (一)凡是2025-2028学年期间面向中小学生在珠海市举办的全市性竞赛活动,只要参赛对象包括中小学生的,均纳入本次申报范围,含由中方机构作为组织主体(主办方)在本市内举办的国际性竞赛。

  (二)境外国际性竞赛在本市内举办时,合办或承办的中方机构须符合《管理实施细则》组织主体(主办方)的资格要求,并进行申报。

  (三)入选“2025-2028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或“2025-2028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名单”的赛事,如需在珠海市举办区域层面的全国性或全省性选拔竞赛活动的,均应按本通告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在珠海市教育局备案。

   二、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填写《珠海市2025-2028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申请表》(附件2)。  

  (二)组织主体(主办方)的正式申请函件(盖章),以及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副本复印件(盖章)。如由两个或以上单位联合主办的,应提交全部主办方的上述材料。

  (三)活动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经教育部认定开展的全国性竞赛活动或经省教育厅认定开展的全省性竞赛活动,委托珠海市单位具体承办和组织实施的,应提供主办单位的授权书(主办单位有明确指定市赛组织单位的可直接提供有关文件)等材料(复印件)。

  (四)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包括名称、目的、时间、对象、程序、管理团队、专家团队、承办单位、资金来源、实施预算、比赛用具、保障条件、回避方式、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异议处理机制等内容,如涉及命题试卷、专家盲评等事项,还需包括保密措施等。

  (五)组织主体(主办方)的有关承诺书(附件3),包括《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至第二十条所列举的事项。

  (六)市教育局认为应该作出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
       (七)上一次申报周期经市教育局批准并举办了竞赛的主办单位,还应提供上一轮赛事总结和财务决算。

  三、申报时间与方式

  (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12月31日前如实提交以上申报材料(材料不齐不受理),按照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邮寄至珠海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jyjjgk@zhuhai.gov.cn(邮件主题与压缩文件命名格式统一为:“全市性竞赛活动申报+组织主体名称”)。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阳老师

  联系电话:0756-2121864

  邮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1号楼211室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 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珠海市2025-2028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申请表

  3.珠海市2025-2028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承诺书

  珠海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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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