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切实保护广大学生和家长利益,促进校外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请在为孩子选择培训机构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审慎选择培训机构
不参加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学科类培训,不参加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的各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学龄前儿童不参加线上培训及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务必确认该机构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良好的安全环境,切忌选择无证、无照、无资质的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须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证照,其他艺术类、科技类、体育类等培训机构应持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且具备相应经营范围。培训机构应将相关证照等张贴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线上培训不晚于21:00。
二、依法签订培训合同
在参加培训缴费时,一定要依法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内容,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索取与培训机构名称一致的发票。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缴费发票、销课凭证等凭据,警惕被各种优惠方式和消费贷款等诱导,同时要确认预收费用全额纳入培训机构监管专用账户,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三、关注收费项目标准
培训机构需“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为防止发生“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提倡“先培训后付费”“一课一消”等收费模式,切勿把资金转入资金监管专户以外的任何账户。一次缴纳不超过3个月或累计60课时的培训费用,一次性缴费金额不得超5000元。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折扣、送课等方式诱导缴纳超标超期费用的,家长应当理性拒绝。
四、理性维护自身权益
校外培训属市场行为,须自行承担潜在的培训风险。家长与培训机构发生纠纷时,请依据培训合同与机构理性协商,如协商无果,可联系该机构的监管部门出面协调,若调解仍不成功,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权,以合法有力的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端正孩子成才理念
学生学习的主阵地在校内、主渠道在课堂,依赖、迷信校外培训不可取。希望各位家长坚持正确的成才理念,尊重孩子的个性差异和禀赋特质,科学合理安排孩子课余时间学习、生活和锻炼,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重视孩子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培养,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着眼于培养有利于孩子全面发展、终身发展的综合素质。
珠海市教育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