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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考试!珠海市2026年研考温馨提示!

2025/12/18 1.2w 阅读 459 点赞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举行。珠海市共设置4个考点,有6684名考生参加考试。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珠海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试时间

日期

时间

1220

(星期六)

1221

(星期日)

上午

8:30—11:30

8:30—11:30

下午

14:00—17:00

14:00—17:00

  二、考点安排

考点名称

考点地址

市一职校香华校区

香洲区香华路51号

理工学校香洲校区

香洲区九洲大道西3024号

北师大珠海校区

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18号

市二中

香洲区人民东路65号

  三、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一)考生应提前打印好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在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将按考试违纪处理。

  (二)赴考前务必检查是否带齐身份证件、准考证等证件以及应带的考试用品。所有统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能否使用,请查阅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招生单位无特殊说明的,不予使用。

  (三)因手机禁止带入考场封闭管理区域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考生身份,所以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身份证遗失、过期的考生,须在考前自行办理临时身份证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相片的身份证明。

  (四)考生应注意按照考试的有关要求,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存放在安检门之外,严禁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只能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证件,或者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入场。考生尽量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制作的手镯、戒指、项链、发卡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在接受安检和进入考场前,应自行检查是否携带违禁物品,避免影响正常入场考试。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使用助听器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应出示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

  (五)考生应提前安置好个人物品,尽量不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进入考点,以免丢失。考点只负责给考生提供物品存放处,不负责物品保管。

  四、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一)开考15分钟后,将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生到达考点后不得在封闭管理区域外逗留、聚集,应尽快有序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者交谈。

  (二)考试期间,考生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严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杜绝考试作弊行为。要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三)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考试作弊后果严重,将导致考生本次考试所有科目的成绩无效,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兜售、买卖考试作弊器材、试题或答案、代替考试等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刑法处罚。希望广大考生自觉自律、诚信考试,共同营造“遵纪守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良好氛围,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五、其它事项

  (一)各考点均不提供考生停车位,请考生规划好出行线路,选择合理出行方式,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留足存放物品和入场检查时间。考生到达考点后不得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应尽快有序入场。

  (二)请考生自觉维护考点的校园环境卫生。

  (三)请考生时刻留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eea.gd.gov.cn/)、微信公众号(ID:gdsksy)和珠海市教育局官微官网发布的最新考试资讯和重要通知。

  预祝考生们取得理想的成绩!

  附:

  考点温馨提示

  一、市一职香华校区

  1.导航至: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香华校区南门。

  2.所有考生从南门进入,南门位于翰高市场对面。

图片1.png

  二、理工学校香洲校区

  欢迎来到本考点参加考试。为帮助您顺利应考,现就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1.入场时间与要求:请考生于7:30、13:00从学校正大门(东南门) 进入考点。入场时须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身份验证,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

  2.物品存放提示:考生物品存放处设在校门口右侧的办公楼及实训一号楼一楼。请注意,除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必要的考试用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请考生务必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并妥善存放在指定区域。

  3.考点信息与交通提醒:

  考点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九洲大道西3024号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联系电话:0756-8614785。

  特别提醒:考点不提供停车位,建议考生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以免耽误考试。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图片2.png

  三、北师大珠海校区

  (一)考试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丽泽楼(66-171考场)、弘文楼(172-185考场)

  (二)交通指引

  1.建议考生规划好出行方式,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到达考点现场后须服从交警及工作人员管理。

  2.考试当天,考生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建议考生乘坐公共交通赴考。乘车路线如下(仅供参考):
乘坐网约车可导航至“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东门或东南门”,并按路边指示牌,抵达入校区域,乘坐车辆须即停即走。
乘坐公交车,从金鼎和唐家湾方向来校考试可乘坐69、70、K3、10A、B9路公交至宁堂站,下车步行约500米抵达考点;从凤凰山隧道方向来校考试可乘坐70、B9路公交至长南迳古道北站,下车步行约200米抵达考点。

  3.考生出入通道设置在校名石广场两侧(“北师大隧道”上方)的东门和东南门。考生经专用通道入校并沿途按指示牌前往丽泽楼考场,考点校名石广场入口到丽泽楼考场需步行约20分钟。具体路线图如下:

图片3.png

  四、市二中

  1.12月20日周六7:30,13:00开始组织考生进入考点门口(即二中校门口)。

  2.为保证安检顺利过关,请您务必不要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到考点,只带装有文具及身份证、准考证透明袋和透明水杯,不带贵重物品、手机等电子产品到考点。尽量不带书包到考点,如因特别特殊的原因需要带书包与手机,请在书包及手机上写上名字及考场号,进入考点后,尤其在过安检门前,务必将本人书包与手机等电子产品存放在2号楼架空层对应考场编号的“物品放置箱”,考点不负责保管

  3.手表只能带指针式手表,凡是有数字显示的手表不能带入考点。

  4.进入考点请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疑问可以咨询志愿者。

  附件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和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

  三、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等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卡、答题纸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签字。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教育新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