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等规定,我局在征询个人意愿后对上一期社会监督员续聘14名,同时经单位推荐及向社会公开选聘新增4名,合计拟聘请18名社会各界人士为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聘期两年。现将拟聘人员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5天(自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2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聘人员提出异议的,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地址:珠海市人民东路112号5-6号楼411室,电话:2138846,邮箱:ybjjgk@zhuhai.gov.cn)。
附件:珠海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拟聘人员信息表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