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与医保基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医保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公开征集我市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问题线索。
一、什么是“阴阳价格”行为
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是指将完全相同的药品,以高于非参保患者的价格销售给医保患者,属于典型的歧视性价格行为。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涉嫌对参保患者实施价格欺诈,侵害参保人员的权益,造成医保基金的损失。
二、线索征集范围
凡在我市范围内发现定点零售药店存在上述“阴阳价格”行为。
三、线索征集要求
(一)举报受理内容应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领域相关,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请向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二)相关线索应尽可能提供详实、准确的信息,包括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关证据材料等。
(三)线索提供人应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或机构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线索举报奖励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低200元,最高达20万元。
五、线索反映渠道
广大群众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