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珠海市人民医院皮肤科开出全球首款复色新药“磷酸芦可替尼乳膏”的澳珠首方。在珠海市人民医院使用磷酸芦可替尼乳膏,符合“大爱无疆”项目“港澳药械通”费用补偿条件的,可报销60%!
磷酸芦可替尼乳膏——白癜风治疗里程碑
据了解,该药膏是“港澳药械通”政策实行以来,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获批落地的首个治疗白癜风的创新药物,可用于12岁及以上青少年和成人患者伴面部受累的非节段型白癜风的治疗。
珠海市人民医院药学部负责人罗玉鸿介绍,本次引进的药品磷酸芦可替尼乳膏是全球首个获批用于治疗白癜风的外用JAK抑制剂,通过抑制JAK1和JAK2信号通路,为黑素细胞恢复创造良好环境,推动皮肤色素的恢复。
我国有研究显示,使用磷酸芦可替尼乳膏,49.5%患者治疗24周后白斑消退超75%。直达病灶不伤肝肾。每日两次涂抹,2分钟完成治疗。在2024年国际皮肤科顶级期刊《JAMA Dermatology》中,该药被称为“白癜风治疗里程碑”。
“现有的治疗方法,如局部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光化学疗法、外用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等,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副作用。”珠海市人民医院皮肤科主任黄芳表示,本次引进的药品磷酸芦可替尼乳膏针对面部白斑效果最佳,色素恢复自然,阻止白斑扩散,治疗越早效果越好,12岁以上青少年即可使用。
“很多患者等到白斑扩散全身才就医,错失最佳治疗时机。”黄芳提醒,白癜风患者需要抓住复色黄金期,发现白斑应立即做伍德灯检查,发病3个月内治疗有效率可提升40%,复色后需维持治疗3-6个月。
纳入“大爱无疆”项目“港澳药械通”费用补偿
为全力支持“港澳药械通”政策推广,减轻参保人使用相关药械经济负担,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实施的附加补充医保“大爱无疆”项目推出“港澳药械通”费用补偿,规定:投保年度内,被保险人在“港澳药械通”珠海市内指定医疗机构确因病情需要使用该医疗机构已向本项目承办机构申报审核同意的“港澳药械通”指定药械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1万元以上、30万元(含)以内的部分,支付60%。
近日,“大爱无疆”项目审核并公布了磷酸芦可替尼乳膏符合“港澳药械通”费用补偿项目纳入条件,自2025年3月起符合条件的被保险人可以在珠海市人民医院享受“港澳药械通”费用补偿项目待遇。
珠海首开绿色通道:如何申请治疗?
(一)磷酸芦可替尼乳膏适用人群:
·12岁及以上青少年及成人;
·非节段型白癜风(身体两侧对称分布);
·面部出现白斑。
(二)申请流程:
·电话预约:拨打珠海市人民医院皮肤科专线 2157783;
·到院面诊:携带既往病历资料,到珠海市人民医院皮肤科评估;
·定制方案:医生根据白斑面积、病程开具处方。
(三)磷酸芦可替尼乳膏治疗须知:
·每日早晚各涂1次,间隔8小时以上;
·涂抹后2小时内避免清洗/化妆;
·建议联合308nm准分子光疗,效果更佳。
如何申请“港澳药械通”费用补偿报销?
申请“港澳药械通”费用补偿须符合“先核准、后用药”的流程。
因病情需要在“港澳药械通”珠海市内指定医疗机构使用“大爱无疆”目录内药械的被保险人,需要先携带相关资料到“大爱无疆”服务窗口进行核准申报,核准通过后选择“港澳药械通”珠海市内指定医疗机构购买指定药械即可享受相关待遇。如有疑问可拨打0756-12345咨询。
相关资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代办还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
(二)“港澳药械通”补偿申请表、病情相关的疾病证明或出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