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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修订 养犬严格管理区扩大至香洲全区

2022/10/28 2.5k 阅读 206 点赞

养犬管理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保障,将养犬严格管理区的范围由“中心城区”调整为整个香洲区……10月25日,珠海举行文明养犬执法新闻发布会,介绍文明养犬提质扩面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情况。据悉,《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已通过珠海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正审议,于10月11日向社会重新发布实施。

数据显示,目前珠海共完成了9个宠物公园建设,自开放以来累计服务市民超6万人次。未来珠海将逐步完成由“教育为主”向“教育、处罚并重”的养犬管理模式转变,坚决查处“遛狗不牵绳”“违规饲养禁养犬只”等行为。

提质扩面: 全市已建成9个宠物公园

今年以来,珠海市公安局牵头开展贯穿全年的文明养犬提质扩面专项行动,印发《珠海市2022年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拟定各区每季度开展1次联合执法、年内建成不少于1座宠物公园等工作措施。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珠海市公安局共出动养犬管理力量2420人次,走访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共1369个,巡查户数1522户,宣传教育5380人,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1257起,发出整改通知书428份,现场行政处罚107宗,收缴无主、流浪犬271只,处置违规犬9只。市民依法养犬和文明养犬意识显著提升。

目前,珠海全市共完成9个宠物公园建设,分别是香洲区4个、金湾区1个、斗门区2个,高新区2个。各公园内均配备了宠物便池、洗手设施及各类宠物游乐器材。9个宠物公园自开放以来,累计服务市民超6万人次,为养犬市民提供了一个宠物集中活动的公共区域,增强了养犬市民的获得感,宠物公园逐步成为珠海市文明养犬宣传的线下阵地。

条例修订: 养犬管理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保障

2015年6月,《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社会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关注度持续提高,今年初,珠海市公安局启动《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修正草案起草工作。草案于9月29日通过了珠海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10月11日向社会发布实施。

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五大队大队长叶祺介绍,《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修改了部门名称与部门职责,如将“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工商部门”等修改为“农业农村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此外,条例进一步确定两级政府财政保障,明确养犬管理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保障。

修正后的条例调整了严格管理区的范围,增设了一般管理区的养犬行为规范和对应罚则,将原来严格管理区的范围由“中心城区”调整为整个香洲区。增设了一般管理区内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遵守的规定,并明确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

管理转变:养犬管理向“教育、处罚并重”转变

珠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王连武介绍,下一步,珠海市公安局将加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整治力度,逐步完成由“教育为主”向“教育、处罚并重”的养犬管理模式转变,坚决查处“遛狗不牵绳”“违规饲养禁养犬只”等行为。

与此同时,珠海将统筹推动各区进一步落实便民举措,合理规划宠物公园场地,并加大建设和维护力度,打造覆盖全市的文明养犬主题宣传阵地,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珠海将积极探索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如何拉近与犬主距离,在开展面对面、心贴心的宣传和服务上下功夫,逐步恢复“犬只便民登记进小区活动”,着力提升犬只办证率。同时,优化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街道社区数据共享,稳步提升基层养犬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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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