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概况
2023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要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依法忠实履行各项职责,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与2022年12月31日相比,我市住房公积金期末累计缴存总额11,000,860万元,增长13%;期末累计缴存余额1,908,646万元,增长14%;期末累计提取总额9,092,214万元,增长13%;期末累计发放个人购房贷款总额2,894,814万元,增长11%;期末累计发放个人购房贷款126,767笔,增长8%。实现增值收益25,308万元,增长1%。

二、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
(一)缴存情况
缴存金额稳步增长。2023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1,275,101万元,同比增长9%,月均缴存额106,258万元。新增缴存单位3298个,新开户人数134,900人,实际缴存人数858,851人。

(二)提取情况
提取金额稳步增长。2023年,共提取1,045,521万元用于个人或其直系亲属的购房、偿还银行购房贷款、租赁住房等住房消费提取和重大疾病、低保家庭子女上学等救助提取,提取金额同比增长9%,月均提取额87,127万元,提取率为82%。

(三)贷款情况
发放贷款额增长明显。2023年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278,358万元,含回购贴息贷款37,485万元,同比增长34%,月均贷款额23,197万元,回收贷款142,759万元,月均回收11,897万元。期末贷款余额1,557,028万元,个贷率为82%,其中逾期贷款额227.99万,贷款逾期率为0.15‰,低于国家1.5‰的标值和商业性贷款逾期率。

三、工作动态
(一)牢牢把稳政治方向。坚持常态化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站稳政治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践行服务为民理念。
(二)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公积金实际,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制定实施方案,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加强理论武装、推动干事创业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通过举办读书班、党支部书记上党课、开展调查研究、抓好检视整改、办好民生实事等形式,确保主题教育高标准推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三)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化实施“认房不认贷”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双缴职工贷款最高限额调整至90万元。落实我市“有业有住有家”计划,缴存职工可按月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年度提取限额提高至2.8万元,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的支持政策,支持职工家庭购买刚需或改善住房。
(四)全力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简化审批材料,依托数据直联共享及信息共享,实现退休提取“零材料”秒批秒到账,推动实现异地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亮码可办”及新增5项“跨省通办”业务,推出在线开具相关业务证明服务。推进征信信息共享,简化不动产信息核查流程,推进企业开办、贷款和提取等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打造多维度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实现多端口、多渠道、全时段服务模式。
(五)切实筑牢廉政防线。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和党员党性定期体检工作机制,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要点,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常态化开展日常警示教育,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攻坚行动及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学法知法守法,净化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营造浓厚廉洁文化氛围。
(六)防控住房公积金内外部风险。抓好信贷风险防范,开展贷前严格贷款审查,贷后进行风险监测,对逾期贷款进行催收分类处理及管理,严控逾期率在警戒线以下,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降低公积金贷款逾期率;强化内审稽核工作,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整治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追回骗提资金13.21万元;规范资金管理运作,落实财务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规定,量化资金调拨、规范资金存放管理,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七)强化政策宣传力度。深入推进落实“惠民公积金 服务暖人心”三年行动计划,全年开展“送政策进企业进社区”各类志愿活动、政策宣讲105场次,电话联系或走访企业343家,解决解答缴存企业和职工问题1.9万个。加强专题调研,有针对性优化调整考核激励机制,不断扩大非公企业、灵活就业人员、港澳台同胞和外国人的建缴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