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日,珠海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在珠海市香洲区拱北青茂口岸地下停车场,查获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的化妆品、电子产品等货物一批。
现请上述物品的当事人或者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个自然日内,携带有关权利凭证,到我局协助调查处理。
依据《珠海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告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接受调查的,我局将依法对上述物品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全警官、刘警官
联系电话:15018187037
珠海市公安局水上分局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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