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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岸基运营服务中心首期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公示

2026/04/15 1.2w 阅读 376 点赞

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岸基运营服务中心首期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4-15 11:58:10 字体 大 中 小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岸基运营服务中心首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建设单位: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单位:珠海市海洋发展局。

  4.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北部沿海唐家旧船厂地块西北部。

  5.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智慧运营指挥中心(兼试验技术研发中心)、大门、道路、变配电房及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3553平方米。本项目的建成能够初步满足岸基运营服务中心开展试验测试、技术研发与运营指挥等工作需求,同时与三门岛保障基地首期工程共同形成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陆岛联动的保障格局。

  6.建设工期:计划2027年1月开工,建设工期约12个月,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7.投资估算:工程总投资约4991万元(以发改最终审批为准),建设资金全部由政府统筹。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和珠海市相关规定,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事项如下:

  1.本项目建设和运营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项目建设和运营对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作用。

  3.本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及有何诉求。

  4.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本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公众在本公告之日可通过电话、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向以下单位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周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8日)

  三、评估主体单位和联系方式

  1.评估主体单位:珠海市海洋发展局

  2.联系人:周先生

  3.电话:0756-2628986

  四、评估单位和联系方式

  1.评估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25楼

  3.联系人:刘先生

  4.电话:020-83563727、19228953368

  5.电子邮箱:gcsfdwp@163.com


  附件:项目位置图


珠海市海洋发展局

2026年4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