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
政策通知公告

珠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慈善组织2025年度年报工作的通知

2026/02/13 1.2w 阅读 286 点赞

各全市性慈善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相关规定,参照《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慈善组织(基金会)2025年度年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我市在法人登记证书上载明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以下简称:慈善组织)开展年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工作报告对象

  2025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均应填报2025年度工作报告。

  二、年度工作报告时间和方式

  (一)报告填报时间。

  慈善组织的年度工作报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逾期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二)材料报送。

  慈善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实行网上填报、公开和存档,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登记管理机关不出具年检结论,不在法人登记证书上和年度工作报告材料中加盖年检结论印章。

  (三)前置审查。

  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慈善组织应当先将《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未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的年度工作报告一律退回重报,逾期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市性慈善组织,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报材料。

  三、年报内容

  (一)年度工作报告。

  按照规定表格的要求填写,包括但不限于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的情况;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等情况;其他情况。

  (二)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

  慈善组织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制作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基金会和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应当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一并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于2026年3月31日前上传至“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四、年报程序

  (一)网上填报。

  登录“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s://gd6.npo.gdnpo.gov.cn/home/index/mlogin?k=gdzh),“地区”栏分别勾选“珠海市”和“珠海市”,输入登录账号(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密码,登录成功后,按要求和系统提示进行填写2025年度年报。

  (二)上传附件。

  1、慈善组织须下载打印《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首页承诺页面,经慈善组织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慈善组织公章连同加盖印章的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扫描或拍照上传。

  2、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慈善组织,须扫描或拍照上传有业务主管单位盖章的审查意见页面。

  (三)信息公开。

  1、通过“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将分批次在“珠海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统一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慈善组织应当及时将2025年度工作报告PDF格式文本同步上传至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https://cszg.mca.gov.cn),有业务主管部门的慈善组织要上传经业务主管部门初审过的年度报告。慈善组织还需在“慈善中国”上如实填写2025年度的公开募捐情况、慈善项目情况、重大资产变动、重大投资活动、重大交易及资金往来和关联交易等情况,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3、年度工作报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慈善组织通过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是慈善组织按照法规政策规定应当履行的义务,且与慈善组织信用监管直接挂钩,慈善组织务必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依法依规及时参加年报。

  (二)强化责任。

  慈善组织必须对年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负责,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慈善组织自行承担。同时,慈善组织要指派专人负责年报工作。年度工作报告填写最多撤回更正一次,且最后更正提交的日期应在填报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向社会公开后,不得修改。

  (三)履行初审职责。

  业务主管单位对慈善组织提交的年报材料进行审查。同时,对所属慈善组织进行催报,以便慈善组织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年报。

  (四)加强监管。

  市民政局对于年报中发现问题的,将责令慈善组织及时整改;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进行处罚。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慈善组织,将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并进行行政处罚。

  六、其他

  填报咨询电话:0756-2311863

  技术咨询电话:020-83341308

珠海市民政局

2026年2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