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文件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珠海市实施“广东技工”工程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珠人社规〔2020〕5号)
二、补贴对象
珠海市已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
三、补贴条件
(一)已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
(二)结合企业实际开发或更新评价规范(认定标准)。
(三)已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发证,认定体系健全、评价效果显著,发证人数达到一定规模。
四、补贴标准
五、申领期限
每年11月底前,申领本年度补贴。
六、申请材料
(一)《珠海市开展技能等级认定补贴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
(二)开发或更新的评价规范原件一份。
七、办理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11月10日前报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具意见后,11月15日前报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二)每年11月25日前,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组织专家对评价规范进行评审,并对评审合格企业的情况对外公示3天。
(三)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企业,应在每年11月30日前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index.do?doMethod=pageHome)“法人服务—培训服务—广东技工工程补贴—技能等级认定补贴”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八、补充说明
(一)企业开发或更新的评价规范,可以是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格式新开发的评价规范,也可以是对现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更新后形成的适合本企业需要的评价规范。
(二)企业年度发证人数包括本企业备案范围内所有职业(工种)及等级的发证人数,统计时段为上年度12月1日至本年度11月30日,发证时间以系统生成证书编号的时间为准。
(三)同一评价规范累计只能申请一次补贴,同一企业每年只能申请一次补贴。
九、经办机构
十、附件
(一)珠海市开展技能等级认定补贴申请表
(二)评价规范(模板)
备注:因2021年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元年,此项补贴暂为线下受理,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11月19日前报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具意见后报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2022年将调整为网上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