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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12/23 9.5k 阅读 212 点赞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科学指导下,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珠海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关于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保证缴存职工的健康安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珠海公积金高质量发展,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强化科学理论武装。中心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2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19次,切实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二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意见》《广东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若干措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法文件精神。中心安排处级干部参加珠海市领导干部现场旁听庭审活动1次,组织领导干部职工集中收听观看法治专题讲座3次。

  三是组织在编人员通过系统学习平台重点学习“党史党章党规”“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等专题。按要求、按时组织在编人员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完成年度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100% ,把法治教育作为干部培训必修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办实事,暖人心。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服务大厅配备老花镜、急救药箱、充电宝、雨伞等便民物品,为群众提供贴心周到的服务。积极推行“容缺办理”“延时服务”“绿色通道”,为行动不便的残障职工提供“上门服务”,利用大厅电子设备滚动播放打击骗提骗贷等公益短片,有效提高百姓群众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能力,切实守好住房公积金“钱袋子”。

  二是系统升级提效能。优化公积金信息系统,升级网厅功能,增加单位版网厅开通新渠道,优化单位版网厅功能,取消收费,便民减负。增加线上开具电子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功能,免去邮寄等待时间,即办即结。增加线上公积金提取预受理功能,优化购房及还贷原因提取公积金线上提取流程。推进公积金业务“指尖办”,深化和拓展“跨省通办”,使群众办事不仅实现了“只进一个网,只登一次陆”的便捷模式,异地办理公积金业务省去两地来回奔波开具证明的麻烦。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完善决策机制。按照“管委会决策、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依法进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定期召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议,听取中心《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中心提交的文件,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决策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凡是涉及中心的重大问题或重大决策事项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按照规定要求,严格依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配合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是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防范法律风险、解决法律问题、保障依法行政的作用。常年聘请1名法律顾问为中心的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履职提供法律意见,对重要文件、合同起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符合法律程序,为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完善行政执法案件报送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报送制度,定期统计并向市检察院及市司法局报送相关情况。跟进落实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按市司法局的规定要求落实报送工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落实“阳光执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及时关注完善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事前公开信息并按要求更新行政执法数据信息。协助提供中心行政执法基础信息资料,参加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操作应用培训会,推进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五)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民有所呼,我必有应”。中心对群众的咨询、诉求等非常重视,建立“受理-转办-处置-反馈-回访”全链闭环处置机制,各业务科室安排专人处置由珠海市12345热线转派来的市民咨询和投诉建议件。荣获珠海市12345热线海鸥听声指数优秀奖,得分名列市直单位第一名。

  二是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2021年稽核监督科采取比对提取和贷款业务电子档案信息,针对存疑的档案资料,通过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业务受托银行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等多方协查核实27笔,协助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查8笔。对骗提骗贷的职工,中心采取主动电话、短信联系等形式,解决问题为主,让其在期限内主动退还骗提骗贷的住房公积金。今年查处提供虚假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3笔,已处理并追回骗提金额6.30万元。查处提供虚假资料骗贷住房公积金3笔,均为审批未通过,皆已处理。

  (六)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中心坚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报送并公布2021年度《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参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举办的2021年度普法培训,提高法治思维,增强法律意识,提升治理能力,进一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法治政府的建设。

  二是中心领导干部挂点联系服务重点企业机制,对口服务企业,每月与挂点服务企业沟通联系,宣传普及公积金的政策法规,推动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提质增效,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是中心各业务科室和管理部领导干部主动到园区、厂区等全面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共6场次。向职工宣传讲解公积金政策规定,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规范广大职工合法使用住房公积金,从而懂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是在中心各服务大厅屏幕、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及电台、公交候车亭、道路名牌等新媒体形式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版)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公积金政策规定,营造法治氛围。

  二、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建立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委员会并担任组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统筹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带头抓好推进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中心党组会、“三会一课”等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带头参加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民生在线”栏目,宣传解释政策规定,就缴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审批、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互动。

  二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主持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安排,督促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法治建设。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法律顾问、政务公开等制度规定,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中。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中心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提升住房公积金行政管理能力。但作为管理部门,中心面临执法身份尴尬、权责不明晰等问题,难以真正履行《条例》赋予的行政执法权,致使劝缴催缴工作受阻,缴存扩面难度大。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法治理念,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的重要讲话以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落实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体系建设全过程。努力把珠海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惠民和服务便民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努力为珠海打造“民生幸福样板城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优化公积金信息系统,提升服务创新力度

  加大服务创新力度,进一步拓展信息共享深度,不断优化公积金信息系统的服务功能,着力解决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问题,逐步搭建水准更高、品质更优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公积金智慧服务平台系统。深化住房公积金领域改革创新,推动法治建设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落实“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配合“数字住建”启动建设工作,拓展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平台功能,以更高的标准、更优的服务、更大的作为推动法治建设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珠澳深度合作、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的建设。

  (三)落实普法责任制,拓宽普法宣传渠道

  一是制定并公告普法责任清单,利用各种重要时间节点,拓宽普法渠道,在中心及各管理部服务大厅电子屏、官网、微信公众号、公交候车亭等新媒体形式展示法治宣传文化产品,主动到企业园区、厂区等地全面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向职工宣传讲解公积金政策规定,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推进依法治理。二是重点学习宣传党章和各项党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推进学习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法制理论与法律条文相结合,形成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特此报告。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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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