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
政策社会公示

关于送达杨志国《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公告

2025/11/25 1.3w 阅读 208 点赞

惠州市天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9日,我局受理杨志国申请工伤认定一案。经调查核实,我局于2025年11月7日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2025〕5123081号),认定杨志国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

  2025年11月10日,我局通过短信、电话通知你公司前来领取《认定工伤决定书》,你公司无人前来签领。2025年11月11日,我局将《认定工伤决定书》寄送到你公司注册地址,你公司无人签收。2025年11月20日,我局到珠海格力电子元器件扩产项目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现场无你单位相关人员。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2025〕5123081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楼人社医保服务厅17、18号窗口。

  联系人及电话:邓先生,0756-2128315。

  特此公告。


  附件: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2025〕5123081号)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