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9日17时15分许,珠海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在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大道南联村(172号楼旁)一无门牌仓库及车牌号为粤CE722U的小汽车上,查获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酒、游戏光碟、化妆品等货物一批。
现请该批货物的当事人或者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携带有关权利凭证,到本单位协助调查处理。
依据《珠海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告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接受调查的,我局将依法对上述物品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警官、杨警官
联系电话:13128505503、15625533506
珠海市公安局水上分局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