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
政策公示公告

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使用的通知

2021/12/28 1.5w 阅读 165 点赞

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属中学、市体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和《珠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珠教〔2020〕4号)规定,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使用要求,现予以公布。相关要求从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开始实施。关于中考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使用要求,以此通知为准。请各区、各学校积极组织学习、宣传,并做好贯彻落实。


  附件:珠海市普通高中招生对中考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要求汇总表.xls


  珠海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